为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综合保护,2020年,我区建立了西山区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作为昆明市第六家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同时,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西山区人民法院、西山区教育体育局、西山区民政局、共青团西山区委、西山区妇女联合会、西山区未司办、西山区人民医院等13家成员单位联合签署了《昆明市西山区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运行规则》,规范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案件办理和综合保护。
什么是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
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是指在同一场所,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开展身体检查、证据提取、案件询问、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综合救济等工作。
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有什么意义?
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制度)的建立,在有效提升指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和精确度,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派生伤害的同时,可以进一步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救济,运用司法、民政、社会等多种救济手段解决被害人的生活、心理、就学困难,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
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怎么开展工作?
针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报案或者报告(强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并及时开展侦查取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知多领域团队(包括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律师、医疗人员、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及其他儿童保护人员)联合调查取证,检察机关适时召集包括上述人员及妇联、团委、民政、教体等部门在内的多领域团队进行个案会商,根据会商决议,医疗机构开通诊疗的绿色通道,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并主动启动法律援助,民政、妇联、团委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就学,社会组织提供心理和社会服务,专家学者提供智力支持和个案咨询服务,检察机关负责“一站式”中心及个案运转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一站式”中心良好运营。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怎么办——主动告诉与强制报告。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告诉学校老师、家长及其他可信任的成年人,寻求有效保护。对于因年幼无法告诉或者不能告诉、不敢告诉的,根据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引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自2020年12月3日“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挂牌成立以来,中心已启动对1起案件的多部门会商并对2起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取证,一站式办案场所真正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