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始终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优越性,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供给侧改革力度,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西山区检察院自2018年高检院决定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以来,一直在寻找工作发力点,通过跨部门协作和“春蕊之光”社会支持体系、检察建议等途径,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都有了成功的探索。
一、成功支持起诉办理了首例民事撤销监护权案件
西山区检察院自建立区域性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以来,一直与社会组织、各政府职能部门深度交流合作,致力于建立西山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2020年主动作为、牵头合作,寻求党政部门支持,与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评估监护能力,启动个案多部门会商,建立快速流转办理机制,成功办理了首例民事监护侵权案件,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并获得生效判决。同时,做好监护、救助后续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启动听证会商解决“隐疾”
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制度的法律监督优势,急学校所急,以“调查、协调、沟通、监督”四步法,围绕某中学校园周边临时停车场存在的扬尘、围栏防护、排水和治安隐患的急切问题,取得省市两级检察院支持,分管副检察长带领“西山春蕊”团队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检察建议、听证会商研析问题症结、多次现场监督,与行政机关协作治理,解决了长达一年多的校园安全隐患矛盾。
三、守护校园净土、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烟草烟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尤其未成年人检察应当积极履职,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西山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西山辖区内部分中小学校周围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经营烟草制品情形,我院通过现场调查取证、会商听取意见、检察建议、监督执法、联合检查等方式,2020年清理了我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无证、超证、违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为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筑牢了防护网。
2021年,西山区检察院在以往工作经营成效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新要求,围绕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所管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跨部门协作进行积极对接和部署,根据平安西山建设的法治建设总部署,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业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