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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再次率先在全省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发布时间:2017-11-27 17:57:11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随着《西山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法律援助收案条件的通知》的出台,西山区再次在全省率先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昆明市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放宽至上一年度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即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70元,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让律师免费帮其打官司。该文件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年以前,按照《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情况若没有低于其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是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西山区司法局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因地制宜,于2014年率先提出降低法援门槛,将受理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标准从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放宽至2.5倍执行,三年来,因此受益群众达150人,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达160多万元。

2017年西山区司法局综合了我区的法律援助资源状况以及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再次在全省率先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让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侵害时能及时获得法律帮助,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除此之外,申请人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也将更加便捷。原本申请人需要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开证明,现在对于西山区年满70周岁、军队人员及军属、见义勇为等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均免除经济困难的审查。

《西山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法律援助收案条件的通知》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云南省、昆明市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的要求。《意见》提出的任务举措,西山区必将通过《通知》的实施来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及时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该举措也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西山区多年来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方面,始终坚持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实际需要,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援助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西山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