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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国家机关支持起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07 11:53:36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2016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西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刘某某诉泸州实华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依法接受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书,本案经过审理,最终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审结,充分体现了社会弱势群体在国家机关的支持下实现权益的最大实现化。

该案是西山区人民法院接受国家机关支持起诉的首例案件,是西山区人民法院创新审判方式、深化司法改革的有益尝试。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