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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09-07 11:52:51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为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服务高效调处民事生活领域中的矛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的部署,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召开《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西山区法院诉调中心主任褚嬴、昆明市国信公证处驻西山区法院协同解纷中心主任普勇、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协同解纷中心办公室主任文荣共同参与了此次交流会。在会上,西山区法院诉调中心主任褚嬴就诉讼与公证对接的意义、焦点以及公证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中的独立性进行了发言。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活动可以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审判程序依法高效推进。公证作为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基础性司法资源,将成为承接司法辅助、参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力量。今后,西山区法院与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共建诉讼与公证协同解纷创新中心将不断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的对接,扎实推进包括公证在内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