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发展,很多部门纷纷开通微信、微博、头条等平台、组建微信朋友圈、QQ群、钉钉群等交流群,这些新兴平台在便于我们下达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学习、分享经验的同时,也容易成为休闲聊天、传播谣言、泄露秘密、滋生腐败的场所,为净化政法系统微信微博平台和交流群的环境,区委政法委创新制定了《西山区政法系统干部微信微博十项规定》,确保微信微博等平台和交流群真正成为政法系统的工作平台、学习平台、交流平台、倡廉平台和监督平台,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成为提升工作效率的阵地。在《西山区政法系统干部微信微博十项规定》中,对使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和交流群中会影响工作的诸多方面作出禁止规定,确保在使用上与工作有关,充分使用这些新兴媒体的协同化功能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平台中形成了交谈工作、不聊闲话,分享经验、不发牢骚,探讨问题、不偏主题的良好工作范围,成为齐心协力谋工作的阵地。
成为沟通交流学习的阵地。利用微信群、QQ群进行交流方便快捷、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等特点,通过《西山区政法系统干部微信微博十项规定》,进一步为政法系统工作类的微信群、QQ群等平台明确交流的范围,明确禁止了不准散布传播的内容,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得透漏案情,不得制造传播谣言,不得转发有违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内容,引导政法干部要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真正成为政法系统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的交流学习阵地。
成为营造廉洁自律的阵地。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平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新阵地的作用,在《西山区政法系统干部微信微博十项规定》中明确,不准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不准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不准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准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等规定,进一步净化新兴媒体平台的环境,杜绝“微腐败”的发生,真正成为廉洁自律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