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人民的名义》很火,剧中的贪官丁义珍在权利的掩护下使用假护照逃离出境,直至结束都没有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而在现实的审判中,逃离出境成为越来越多老赖躲债的“保护伞”,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大大增加了难度。
一方面,出入境管理中心难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出境信息。老赖为了出境逃债,很可能会使用假的身份信息及护照,让法院防不胜防。另一方面,办理限制出境需经过当事人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审查与执行程序,手续时长、复杂,而法律规定限制出境时效仅三个月。这中间的时间差使老赖有机可乘。另外,如果老赖是港澳台居民,因为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内地法院很难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为此,西山法院建议:一是法院要严格执法以震慑老赖,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查控老赖行踪,做到全方位布控;二是开设绿色办案通道。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申请人、人民群众发现老赖有离境可能时,先控制被执行人,再补办相关手续;三是法院与相关政府部门间建立联动执行机制。打击老赖不仅是法院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公民的责任,人民群众发现老赖及时就近报告,各单位积极沟通协作,让老赖无处遁形。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