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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应对少数添乱不帮忙的物管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03 11:03:26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崔永元告别央视主持人的岗位后,投身于口述历史的保存,几年时间后,他出版了一本《战争阴云下的青年人:1931-1945中国往事》,这本书记载了中国青年在面对日本人灭国亡种的巨压下,投笔从戎,抛头颅洒热血的人生历程,其中讲到一名燕京大学的学生,参加八路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华北平原消灭各个村庄老百姓养的狗,才开始他不理解,后来才明白,日寇占据了军事优势,八路军只能昼伏夜出,夜间行军易引犬吠,从而给部队行军安全带来隐患,故这名大学生参加抗日战争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消灭村庄里的狗。对阻碍任务完成的物体,采取的工作方法是物理消灭法。

时间过去了七十多年,今天,又有一批有理想有激情有牺牲精神的法院干警们投身到“二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伟大事业中,他们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遇到的困难也是众多的,实战中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法院执行工作经常需要进入小区去拘留老赖、开展强制腾房等工作,执法实践中,少数物管公司、物管人员会做出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不遵法的行为,物管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在阻碍了执法行为的同时,自己也付出了沉重的违法代价。

在西山区滇池路的某别墅小区,物管公司经理阻碍法院执行干警进入别墅执法,西山区法院对该物管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并对物管公司经理处以十五天拘留。

430日星期天上午,西山区法院执行干警进入某别墅小区强制腾房,在已经向物管公司出示了全部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在腾房过程中,物管人员又故意打110报警电话,两名警察到达现场出警,执行干警与110警察都对物管人员报警的行为表示不理解,物管人员这种明知而故意为之的行为,既耽误了执行时间,又浪费了110警力。

执行干警对物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七十多年前,八路军对影响部队行军的物体采取消灭的措施。七十多年后,我们对物管公司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依然要采取措施予以消灭。司法实践中,西山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解决少数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员妨碍执行的行为:一是严格执法,对妨碍执行的物管公司及人员依法处理,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二是通过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物管公司妨碍执行的典型案例暴光,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物管人员知法、守法、遵法。三是通过物管公司的主管部门住建局加强行业内的普法教育工作。

执行干警用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厦添砖加瓦。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