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实现程序正义的核心,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庭审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冤错案件。为迅速适应改革需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在分管领导带领下,采取多项举措,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调研先行,拓展职能。案件管理部作为案件“总关口”,11月初开始将流程监控职能延伸至案件受理窗口,对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发现的问题作监控记录,又走访了刑检一部、刑检二部,做了为期近两个月的证据专题调研,收集整理了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卷宗材料、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共32类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12条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是沟通协调,促进共识。12月初,受分管副检察长委派,刑检二部副主任张易与案件管理部副主任李姗姗深入西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和马街派出所、梁源派出所,就近期系列案件办理的程序衔接问题、管辖争议典型案件与黄群大队长以及两位所长进行了深入交流,初步达成共建案件管理信息互动平台的意见。
三是专题培训,提升实效。经过前期的沟通和对接,12月29日,刑检二部副主任李俊和案件管理部副主任李姗姗受邀参加了西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举办的执法办案工作培训会,从《案件管理规范化要求》和《规范取证程序,应对侦查人员出庭制度》两方面与参会的50余位中队长及办案民警做了专题交流。法制大队陆金龙副队长在会上提出要求:一是请承办民警对照自查,建章立制,促进规范;二是将执法规范化纳入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要点;三是对有可能出现争议的案件建立提前协调机制。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构建新型的侦诉关系,强化公诉对侦查的引导和规制功能。案管部门“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工作机制的构建和运行,对每个案件、每个诉讼环节实施统一管理,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诉讼动态,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其联结侦查和检察工作的便利,促进实现案件质量提升,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
(西山区检察院马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