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三大建设/平安建设

西山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6-12-09 18:30:56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127日上午,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共计向14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万元。

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处长李培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殷灵同志、副检察长张晓东同志、副检察长丁志忠同志、副检察长张燕宽同志、纪检组长张军同志、反贪局长李松林同志,及14位司法救助对象参加了仪式。

会议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东主持。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殷灵同志对区检察院今年司法救助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和涉检涉诉特困群众救助工作,充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区检察院遵循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重点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并采取支付救助金、思想疏导、宣传教育、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多种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提高救助效果。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区检察院各部门把群众的困难放在心上,发现刑事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向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反映,由控申部门及时调查。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及时汇总梳理上报,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解决被害人困难。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414人,发放救助金57万元,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也是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体现。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把群众放在心上,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尽量的修复社会关系,匡扶社会正义,将被害人身心遭受的困难,家庭受到的重创,通过党和政府,通过我们检察机关为受害人解决困难,发放救助金来进行抚慰,也希望每一位受助对象,每一位当事人,领取救助金以后,及时发展生产、生活,改善目前的困难,重新投入到发家致富,增产增收活动当中。我们将在来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向上级机关申请更高额度的资金,救助更多的受害人家庭。也请各位受助对象,守住家庭,相信我们检察机关将秉持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更好的指控犯罪,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使得我们的社会在公平和正义的阳光下,使每一位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得到正义的匡扶。

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处长李培新同志向司法救助对象详细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概念,并表示云南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积极帮助刑事案件受害人,让他们尽快摆脱现在的困境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关怀。西山院此次开展的司法救助工作给全省的检察机关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

获得救助的当事人领到救助金后纷纷表示感谢,称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切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想尽一切办法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表示一定会将所获救助金用好,解决好家里的实际困难。

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以理性平和规范的执法办案,确保客观公正,以谦和文明的司法关怀,温暖人心,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区检察院徐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