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西山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长和29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工作会。
会上,社区矫正科首先向各司法所通报了,11月7日区检察院通报我局有外出使用身份证记录的78名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随后,社区矫正科要求各司法所开展为期1个月的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情况专项清查活动。此次专项活动要求各司法所,一是对78名外出有使用身份证记录的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专题谈话,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区司法局社矫科;二是清查谈话完毕后对剩余人员再次进行逐一谈话了解其矫正期间的活动情况;三是对78人实施3个月提级管理,每月除到司法所报到的同时,必须到社区矫正科报到。
随后,区司法党组书记屠玮就近期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对落实管控措施不严的问题,要求各司法所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社区矫正科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二是对落实规章制度形式化的问题,向各司法所长重申了所长负责制,要求各司法所从细处抓落实,社区矫正科要加大监督力度。
最后,局党组书记屠玮强调,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所长会要亲自组织会同工作人员一道对有外出记录人员的社矫人员进行谈话,查明外出情况及原因,及时做出警告等相应处理建议报社区矫正科,并要求对此类人员要集中组织学法规、背法规、进行个人考试,不过关的继续学习教育,专项工作结束后社区矫正科要形成专题报告,总结经验,树立工作典型。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危机意识,对专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同时进行了具体指导,达到了以“会”促“干”的目的。
(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