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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三项措施积极落实党员积分制
发布时间:2016-10-28 19:34:21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西组通〔201631号)要求,根据区级机关党工委的安排,西山区法院通过几个措施,积极落实党员积分制,对西山区法院全体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

一、高度重视。接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后,中共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及时提出《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宏观上,明确了实施党员积分制应当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实现增强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微观上,从实施范围、考核内容、方法步骤、结果运用几方面具体细化了积分制管理的内容,使党员积分制管理更易落到实处,更易出实效。

二、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在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的同时,西山区法院机关党委充分考虑了法院这一岗位的特点,在对在职党员具体进行积分考核时,将履职分计入了积分考核的构成之中,即将审判工作的完成、是否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量化为考核的分值。在进行党员管理的同时,兼顾考核和监督各党员的审判工作完成度。同时,在履职分的评定上,较为创新地将党员个人的申报作为其中一个步骤,充分发挥党员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使其对岗位职责的完成有清醒的自我认识,由其自我展现职业价值。

三、与两学一做相结合。在落实党员积分制的同时,要继续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解决一些党员信念模糊动摇、党员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党员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同时,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