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各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做好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离不开法治。作为法治建设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法律援助是民众与政府间的“连心桥”。
2016年9月6日,根据《西山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方案》的精神,区司法局联合区民族宗教侨务局,在区民族宗教侨务局挂牌设立“西山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
近三年来,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少数民族各类援助案件116件,援助人数达19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西山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是进一步加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维权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对其权益进行特殊保障的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的量和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援民族之家,助希望之光”。本着援助与为民服务的精神,西山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将会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构筑法律援助体系、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等多方位展开,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的权利。
(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