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改革创新的原则,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能够迅速、及时地得到处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的职能作用,2016年9月7日,在西山区司法局和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合推动下,“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
近几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援助案件160余件。但受人力不足和工作场所的限制,此项工作未能充分展开。“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将承担接受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申请并初审、提出初步拟办意见、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接受群众咨询及解答、积极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组织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的职责。它是加强困难农民工及劳动者维权和保障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方式,是西山区法治为民思想在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
伴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专业援助部门的设立,农民工及劳动者“维权难”、“讨薪难”、“求援难”等情况将多方面得以改善,其合法权益将得到全面保障。
(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