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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蹄疾步稳 司改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6-08-24 16:57:58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2014814日,西山区检察院被确定为云南省司法改革试点单位。该院牢牢紧扣中央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紧密结合西山实际,全力以赴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项改革举措逐次落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完成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首批入额的25名检察官,学历100%为本科以上,其中硕士以上8人。来自一线业务部门的23人,平均从事检察业务工作年限16.8年。年龄上形成了老、中、青梯次分布合理结构(45岁以上7人,35岁至4512人,35岁以下6人,占比分别为28%48%24%)。

探索试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整合。将原有的19个内设机构归类整合为6大部门,精简率为68.4%。部门负责人由入额检察官兼任,不再审批案件。组建独任制检察官办案组17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4个,由入额检察官直接带领团队开展工作。改革后,配置在办案岗位的有110人,占85.3%。以新的“大部”为单位重新组建党支部,确保基层党建、队建不受削弱。

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了以“检察官权力清单”为核心的13个规范性文件,科学划分了各大部、各岗位和人员的职责。下放了145项权力,检察官可独立作出决定的刑事案件达80%以上。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创新设置“大案管部门”,赋予其“案前受理审查、案中流程管控、案后抽查评查、不捕不诉复议、申诉案件复查”等职权,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制约,与公安机关建立对不捕不诉案件的定期通报和制约机制,通过强化公安的复议复核职权,加强对不捕、不诉权的外部制约。

执法办案活动的质效提升初步显现。办理周期上,审查逮捕环节平均缩短1天,审查起诉环节平均缩短8天。捕后不起诉人数较改革前同期下降37.5%,自侦案件线索初查率较改革前提高12.3%。提请检委会讨论的刑事案件较之前下降54.3%

“司改试点推进以来,我们感受最深的就是上级检察院和司改办的坚强领导,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在首批初选、大部整合、落实司法责任等改革的关键节点,省市检察院领导及司改办领导多次对具体问题和政策把握进行指导,逐条审定司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为试点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同时,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推进改革的基础。区委切实担当改革的政治责任,从干部配备、经济保障、合同制人员供养等方面,给予了巨大支持,为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保障。”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崔庆林告诉笔者。

(区检察院马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