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调解员专职化的要求,2016年5月31日,西山区司法局协调劳务派遣公司,与三名医疗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目前,区医疗纠纷调委会是我区十三家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中唯一一家拥有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委会,率先落实了调解员专职化的要求。
沿着“专职化、精细化、法律化”方向建设医调委是区司法局多年来的目标,但是由于受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医调委的调解员长期以来都是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兼任,这与逐年呈上升趋势的医患纠纷不相适应,为完成当前日益突出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司法局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经请示政府同意,将2016年医调委工作经费正式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年初,司法局就已将选聘医调委专职调解员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经过前期的层层筛选,最终在多名候选人员中选定了3名具有专业知识,并拥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予以聘用,通过相关业务培训后将于6月1日起正式上岗履职。
西山区医疗纠纷调委会自2012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至今,受理了医疗纠纷111件,调解成功92件,协议涉及金额13374622.53元,受理来电来访咨询804人次。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要始终把公平公正、快捷便民作为医调工作的基本准则,把群众满意,医院认可做为医调工作的基本要求,把每个案件作为融洽医患关系,解决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不断细化,做出精品。要 严格把依法调解作为医疗纠纷的调解原则,确保双方在合法的原则下达成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合法化、法律化,及时有效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