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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公安分局金碧派出所三个步骤巧妙处置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6-02-19 11:22:08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近年来,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问题消耗了公安机关大量警力、精力和时间,给本已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也给维稳工作增加了新的困难。尤其是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公安机关如何在医患纠纷过程中履行职责,在确保医疗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同时,有效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金碧所结合日常处理医患纠纷的经验做法,认为在医患纠纷发生的初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可减少医患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概率: 

  一、及时控制住现场局面

  从金碧所接触到的多起医疗纠纷来分析,很多时候患方不清楚应该如何表达自己诉求,只是通过在病房哭闹等方式来表达自身诉求。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及时亮明身份,了解基本情况。充分表达对患方的同情和安抚后,再陈述自身观点立场,引导患方人员与医院负责人接触反映诉求(告诉患方,不能在病房哭闹,既影响其他患者治疗休息又解决不了问题,我带你们去找院领导),此举既可以控制现场混乱的场面把“战场”从病房引到调解区进入协商渠道,又能消除患方认为公安机关在帮医院的误解,让其知道警方是在帮自己,同时又能使其明白公安机关已介入起到震慑作用

  二、以情感人

  患者与医院产生纠纷,现行解决途径一是与医院协商申请赔偿或救助;二是通过向卫生执法投诉解决;三是经医疗事故鉴定通过诉讼法院审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当事人根本不知道应当如何表达诉求更不清楚应当如何解决,只是哭闹要求医院给“说法”,民警应当告知医患纠纷的处置途经和方法并根据患方情况提供帮助,让患方感觉到公安机关是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消除误解争取信任。

  三、以理服人

  在医患纠纷中,很多患者因缺乏医学和法律知识,经常会提出过高的赔偿金额,总想赔偿越多越好,而院方自然是希望赔偿越少越好。所以在初期调处医患纠纷时,民警要为其选择纠纷解决途经提供帮助,明确告知哪些行为可以做(比如要求医院封存病历资料、解释病情发展恶化的因果、要求医院给予赔偿或救助等),哪些事不可做,否则就会违法。可以明确的告知“病房停尸、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医院设灵堂烧香等扰乱医院诊疗秩序就是违法。通过控制现场局面、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三个步骤的工作,绝大多数纠纷可以走向谈判的途径不至于引发群体事件。进入谈判前,民警作为第三方应当向患方介绍自己和医院负责接待的人员,并要求患方推选35名家属代表(建议先核实身份信息)参加谈判,切忌家属“一窝蜂”参与协商。

  四、灵活处置“医闹”行为

  为了达到目的,患方会采用不理智的过激行为,想以粗暴的方式迫使院方让步,这就是所谓的“医闹”。对碍于亲戚朋友面子而参加的松散型闹事群体,要努力做好分化瓦解工作。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影响医疗正常工作秩序的,要予以制止,教育无效再依法强行带离现场。对围堵、冲砸医疗机构、殴打医院工作人员的,特别是有“医闹”等不法分子参与其中的,应当依法果断处置,予以坚决打击。

  

  

  (来源:西山区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