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检查组在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张启光组长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到西山区检察院对 “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材料等方式,重点对2014年以来西山区检察院在研究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时,是否严格遵守规定程序、规范决策过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西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志忠同志就该院“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向检查组作了具体汇报。检查组张组长在听取丁志忠副检察长的汇报后,查阅了相关材料、进行了个别谈话,对该院“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该院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一要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议题;二要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检察长末位表态制度;三要根据新要求,修改完善“三重一大”的范围、程序和制度。
检查结束后,由西山检察院的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将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并层报至检察长处,下一步西山区检察院将采取以下两点措施,使“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健全制度,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西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行修改,结合实际,从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的明确。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对涉及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记录完整,并形成会议记录。
二是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针对检查组提出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我院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记录的标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明确具体事项、决策范围、集体决策的形式以及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责任,加强检察长末位表态制度。
(区检察院黄丽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