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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老兵制枪触犯刑律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6-01-13 16:37:50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629日受理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20151215日法院发赵某某、杨某某、黄某三人均作出了有罪的判决。

  今年五十二岁的赵某某原为一名退伍老兵,退伍后回到了老家农村,闲来无事,对枪支的喜爱,让他萌发了自己制造一支枪支的想法。于是说干就干,他找来了搞装修用的钉枪、钢管,铁皮、挫刀等工具,于是做成了第一支可发射火药的枪支。接下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一支接一支,一下子做成了五支枪。赵某某看着自己做的这几支枪,心里是万分的欣喜。用来打打自家田地里的鸟、打打松鼠好是惬意。一天,赵某某正在家门口把玩自己制造的枪支之际,遇到自己同村的一个小兄弟杨某某,杨某某一见倾心,提出向其买一支的愿望,赵某某磨不开这情面,以500元卖给了杨某某。杨某某拿到枪支后,遂回家把玩,被来家闲聊的朋友黄某看到了,黄某一问,也很想有一支自己的枪支,在杨某某的热心介绍带领下,又向赵某某以500元买了一支枪。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15523日,赵某某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赵某某家查获了其所制造的枪支三支,多年前在保山购买的一支。所根据其交待,又分别在杨某某、黄某家查获了二人分别所购卖的另外两支枪。经鉴定,涉案的五支枪,除赵某某所购买的那一支已不能使用,不为枪支外,其余五支均为枪支,其中四均为以火药为推动力的枪支。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一支为火药为推动力的枪支即可构成犯罪,因此三人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于2015112日将三人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当天,面对旁听席下坐满的亲戚朋友,赵某某悔恨万分,自己本是一名光荣的退伍老兵,退伍后更应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但只因自己的一个不谨慎的想法并付之行动,没想到尽然触犯了法律,让自己、让同村的小兄弟及他人都坐到了被告席上。20151215日法院对三人均作出了有罪的判决。本案的判处了也体现了我国刑法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看来,踏实做人,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区检察院张丽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