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部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预征兵家属给予的钱财,帮助不符合征兵条件的兵员顺利入伍,把征兵工作当成了自己谋取钱财的工具。近日,经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公诉部门提起公诉,西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43岁的汤某某,系昆明市某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辖区征兵工作。2012年征兵期间,为使预征兵对象林某顺利应征入伍,林某的父母找到时任武装部长的汤某某,请求其帮忙,并送予汤某某钱财三万元;同期,为能让预征兵对象苏某顺利应征入伍,苏某父母也找到了汤某某,请其帮忙,并送了钱财2280元。面对找上门的征兵对象家属,汤某某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在审核征兵对象条件时故意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审核,顺利使上述两名征兵对象应征入伍。案发后,林某因腰椎间盘膨出被部队退兵,林某的父母找到汤某某,要求其退还给予的三万元,却被汤某某拒绝。于是林某的父母向昆明市长热线反映,汤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预征兵对象给予的贿赂款一事东窗事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中央加大惩治贪污腐败犯罪力度背景之下,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坚决执行党中央反腐精神,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积极谋划,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充分调查取证,成功将汤某某涉嫌受贿案件侦破,汤某某被绳之以法,给予征兵工作职务犯罪以沉重打击,维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清正廉洁,还给国家征兵工作一片洁净的天空。
(区检察院和思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