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中,教室里,18名6年级学生换上小小的法袍、警服和检察官制服,一切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小李、小赵到庭……。”随着“审判长”一声法槌敲响,日前,一场由西山区检察院、西山区法院联合举办的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春苑小学展开。 “模拟法庭”首次采用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法警、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改变了过去单纯给学生普法的法律教育模式,变被动学习为主动了解,取得良好的普法先传效果。
精心选案 表演有模有样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从10月中旬开始,西山区检察院便开始精心挑选案件,综合考虑后最终决定,以目前校园案例中危害较大的抢劫同学案例作为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并从真实案例中提炼素材,并针对小学生特点编写“庭审”剧本。为了将一场严肃、规范、真实的“庭审”展现给全校师生,让学生们在直观的案件庭审中接受法制教育,西山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多次联系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进行选手选拔排练、庭审预演。
由检察官们精心布置的“庭审”现场,悬挂的国徽透着威严。
“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名稚气未脱的女生从后台稳步走到书记员席前,有条不紊地开始了庭前准备工作,模拟法庭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经依法审查查明,某日,被告人小李、小赵一起在学校门口将准备放学回家的小天堵住,将小天挟持到一个巷子深处,强行拿走小天的苹果6手机一部和100元钱……本院认为,被告人小李、小赵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抢得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开始后,同学们很快进入了角色,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提出辩护意见,“审判长”有条不紊地主持庭审,“被告人”真诚悔罪,诉辩双方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俨然一场真枪实弹的抗辩。
学校支持 学生感触良多
扮演被告人小李的李康瑀同学在“开庭”中特别入戏。“我在没得到小天的同意下拿走小天的手机,还威胁、殴打了小天,我错了,我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在最后陈述时,只见他一边说着“台词”一边深深地低下头忏悔。“我认为‘小李’是因为没有好好学习,加上手机和游戏给他带来太多负面的东西,最后导致他的犯罪行为。扮演这个角色后,我的体会是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以后遇事要冷静,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李康瑀说。
“好紧张,手心现在还在冒汗。”“警察制服太帅了,我以后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我是被告,但我以后一定守法、懂法。”……这次特殊的“庭审”让小扮演者们紧张又兴奋,庭审刚结束就迫不及待地围在一起讨论着收获。
脱下法袍,扮演“审判长”的闵思程同学一脸兴奋地说,“通过参与这次活动,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而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与他人相处时,应该相互体谅对方,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矛盾的发生。”
不少旁听学生也表示,同学们的表演形象生动,既增强了法律意识,又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现在的孩子都存在家庭保护过度的情况,特别是6年级学生,他们马上就步入初中,但他们心中始终觉得自己还是孩子,犯罪和法律似乎离他们很远。”春苑小学六年级年级组长夏老师介绍,以往的校园法制宣传中,大多以讲座的方式进行,学生学习起来枯燥又被动。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学校多次与西山区检察院对接决定,由学生组成庭审人员,通过亲自模拟、扮演、表达、观摩、问答,让学生意识到法律就在身边。
答疑解惑 愉快学习法律
“模拟法庭”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小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小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原来,私自抢了同学的东西也会犯罪呢,还被罚钱了。”宣判后,旁听学生讨论起来。为什么还在是学生的小李、小赵因为“拔毛”抢劫被判刑,检察官与旁听学生作了解释。“案例中,小李因为父母不同意他换手机,而邀约小赵一起抢劫了小天的手机和100元钱,途中,两人还对小天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他们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的构成要素……”
西山区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协会成立以来,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检校共建”进法进校园作为经常性活动,将法制宣传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并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本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认识了不良习惯带来的影响,学会用法律思维思考了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法、识法、懂法、用法,提升了法律的学习宣传效果。
今后,西山检察院会将这种鲜活的法制教育形式推广到更多的学校和青少年群体中,增强受众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刘继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