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海口法庭对和雪某诉洪某某涉台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据悉,此案是海口法庭今年审理的第一起涉台案件。
本案由海口法庭庭长张远国、代理审判员郭辉、人民陪审员卢明玺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
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并当庭依法宣判,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同时就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进行了处理。
涉台案件的难点在于司法文书的送达。本案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协助,才最终完成送达。
通过本案的审理,海口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对涉台案件的办理有了更为明晰、具体的掌握,为以后涉台案件的熟练办理奠定了基础。
(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