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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社会力量 拓展未成年人帮教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5-07-26 12:25:50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成立未成年人专案组以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检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未成年人办案小组一直贯彻“慎捕、慎诉”、“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逐一开展每一项工作。在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除了以往的常规性的工作外,还积极探索建立对于触法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近两年来,秉承着“打开门、迎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积极利用自有资源和有利条件,沟通上级院以及相关党政部门、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共同构建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2013年,探索了引入“两员”即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触法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程序中,同时与西山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法庭帮教活动以及协助进行心理咨询调查工作。2014年,积极联系社会民间慈善组织,让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帮教活动,从社会关爱角度让涉案未成年人感受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从而回归家庭、学校、社会,另外利用市检察院的工作平台,将缺乏监管的未成年人送入关护基地,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组织定期开展心理帮扶并由志愿单位提供生活、工作场地,培养自理自立能力。

  在立足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已建立的现有有效模式的基础上,在2015年度,为能将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帮教措施推出新特色取得更好的效果,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组拓展思路,正探索引入社会爱心人士,利用其自有的社会资源和平台为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所受理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社会回归牵引。在经前期沟通和联系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挑选出一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李文故意伤害一案,在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后,由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寻找的社会爱心人士(包含了司法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等)成立志愿小组,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一对一帮扶,通过志愿者与李文保持联系和互动,了解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其成为思想上、品德上、学习上有积极追求的合格公民。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免费参观云南民族博物馆并由专业讲解员介绍我省民族文化,利用本地资源,展示民族文化,引导其自发产生爱国、爱家意识,尊重知识树立文化兴邦的主流意识,寓教于乐生动自然,并考虑将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由志愿者带领参与维持我市交通秩序的相关志愿者活动。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与帮教志愿者一起参加维持交通秩序,亲身经历作为维持交通秩序的执法者中一员的真实感受,换位思考、服务社会,树立规则意识服务意识。

  目前,通过帮教矫治,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文在文化知识、服务意识、规则意识等方面得到了提高,学习态度端正,全面认识社会,对以前所犯错误有了深刻反省,明白了劳动创造价值、服务带来幸福的人生道理。此次帮教措施的开展,让社会爱心人士近距离了解触法少年的心理变化、心理需求和生活成长,也让触法少年在获得关爱和教育的同时,更深层次地认识自身不足和追求积极人生的美好。起到了双赢的效果。

  通过该案的成功实践,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专案组将逐步有序开展规模化、制度化的帮教活动,以促进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上的进程并取得更佳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