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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司法局组织学习《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5-07-20 17:10:56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西山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区司法局还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提出四项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宣传发动。在今年5月接到市司法局转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后,我局的立即制定学习方案,并将规定印发的到10个司法所,做好宣传动员,并将学习计划列入2015年社区矫正重点工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吃透精神,开展特色工作。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司法所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并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矫等全过程的监管措施,使日常监管和服务机制更加到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三是全面摸底排查。结合2014年全国开展的社区矫正 “三类”人员排查工作,我局对目前在册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全面走访,逐一进行见面谈话,重申告知矫正人员其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

  四是增进协作,推进部门联动。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卫生等部门的合作,不断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信息共享。

  (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