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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稳网络舆情的疏导与控制
发布时间:2015-06-18 10:52:12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自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正迅速影响并改变着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态度。特别是其作为面向社会公众的现代化信息交互平台,深为广大网民所接受,影响力日益扩大。据2013年1月2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人数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基于这一优势,近年来,通过大范围,高强度传播网络信息,议论时事、表达意愿、诉求利益,甚至鼓动闹事,企图达到一定目的的涉稳网络舆情频频发生,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有的还直接影响政治稳定。由于此类集群行动具有明显的群体性事件特征,且是在网络条件下发生的,因此这种集群行动事实上就是网络环境下的群体性事件。在此,本文试就涉稳网络舆情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些初步讨论。

  一、涉稳网络舆情的特点

  涉稳网络舆情是指某些群体为了实现某个目的,利用互联网提供的论坛、QQ、社区、微博等网络工具有目的地大规模发布、传播。炒作某一方面信息,制造舆论,发泄不满,挑起争议,煽动抵触情绪甚至股东采取过激行动为闹事的集群行动。由此,涉稳网络舆情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个网民通过信息交互进行大规模集聚,通过发帖、即时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大规模、高强度传播网络信息,引发大规模的响应,实现在虚拟时间中集聚。二是被非理性思维主导。与正常言论自由相比,网络群体已经被非理性思维主导,背离了理性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舆论监督,正确观点基本无力控制群体情绪和舆论。三是具有现实危害。过激的言论及错误的思想倾向本身就具有危害性,同时,涉稳网络舆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任其发展,也将危害现实生活稳定。

  (一)互动性滋生发展

  网民迅速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就传统媒体披露的或者身边的社会热点进行讨论,大量发布所谓的“事实”、“真相”和“评论”等相关信息,加上网络媒体信息汇集和传统媒体后续介入的互动作用,掀起社会广泛关注响应,大规模制造舆论,扩大事态,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以此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进而企图影响国家机关政策制定、司法独立和行政执法。有的甚至出发网络群体的情感宣泄欲望,从而采取更为激烈的方式,使涉稳网络舆情演变为现实生活中的群体性事件。

  (二)爆炸式传播蔓延

  互联网具有跨区域、高覆盖率、及时互动等特性,使得网络信息传播不受时空限制,到达速度更快,容量更大,兼之网民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乃至阶层分布广泛,非线性传播影响时间更为持久更为公开。同时,多媒体形式的网络传播,及文字、图片、声频、视频于一体,通过编辑可以使信息传达更密集、更有吸引力,便于形式和舆论导向。因此,涉稳网络舆情一旦发生,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无限度地发展,甚至呈几何级爆炸蔓延。如2013年5月以来,昆明的市民开始极大的关注即将落实安宁的“中石油”炼化项目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健康和环境的问题,为此大量的网民在网络上通过微博、QQ、论坛进行发帖讨论,随之信息立即呈几何级式爆炸传播,时间持续了数月之久。 

  (三)编辑言论突出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最大区别在于他是虚拟的,网民参与网上各类活动不需要公开自己的身份。由于网络的这种“匿名性”,使得一些网民,自恃属于“无名的大多数”,不必为自己在网络上的非理性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以致毫无顾忌的群体中发表煽动性言论,激发人们对某些社会现象的不满,竭力让事态扩大化、复杂化,使群体内部发生一种一触即发的情感冲动,形成群体性的迷狂和极端化的舆论,从而引发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

  (四)政治性倾向明显

  不可否认,多数网络舆情仅局限于单纯的经济、社会问题,网民言论指向明确。但目前,越来越多的网络舆情围绕“民主”、“民生”、“民族”问题展开,利用一切可能将任何事情归咎于“制度”和“政治”进行无限放大,对国家外交政策、社会管理、司法活动妄加评论,甚至质疑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言论政治性倾向浓重。鉴于此,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积极调整策略。千方百计插手或发起涉稳舆情事件,对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二、涉稳网络舆情成因分析

  与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时间相比,催生涉稳网络舆情的原因错综复杂,不仅有相似的利益冲突,管理不力等社会因素,更有与网络特性紧密关联的独特原因。

  (一)社会面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各种利益冲突、社会矛盾大量交织,特别是环境污染、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建设等突出问题,决定了以利益矛盾为主体的各类社会矛盾多样多发。而互联网在社会问题、突发事件的反响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并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新闻报道、信息传播的格局。因而,涉稳网络舆情时间从根本上讲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而网络特性进一步推动其滋生发展。

  (二)风险层面原因分析

  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将手法律法规的约束,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发起者或者部分参与人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现实社会群体性时间一旦发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发起人或参与者不一定能控制住局面,有冒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演变成暴力事件的风险。而在网上发表言论只要其言论不违法、就无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即使发表一些过激言论,因网络匿名,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规避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三)管理层面原因分析

  法律法规监管的缺位和制度的空白与涉稳网络舆情接连发生关系密切。虽然现实社会群体性事件在法律上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体系,但还是有《宪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和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限制。而当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网络侵权责任司法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公民民事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者方面的法律责任。2008年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获通过,只能代表“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因此针对涉稳网络舆情专项性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涉稳网络舆情的疏导与控制

  在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下,网络管理、网上斗争的形势日益严峻,互联网已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放大器和倍增器、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的主渠道和刑事犯罪的新阵地。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效遏制涉稳网络舆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推进现实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法治意识

  要充分运用好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大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教育,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要通过举办展览、知识竞赛、送法下乡、典型案例剖析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大理宣传近几年来国家在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在全社会中营造起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通过正常的信访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从而有效减少涉稳网络舆情的发生。

  (二)实施网络实名,强化责任意识

  在目前正常秩序的社会中,网络显然是很好的匿名场所,这给某些心怀不轨之徒在网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也是涉稳网络舆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从2003年开始,我国逐渐在网吧上网登记、电子邮箱、网站建设、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身份、微博、部分练级游戏等实行了实名登记制度,但从论坛或微信等社交性较强的网络沟通交流方面尚未形成强制性或行业性规范的实名登记管理,应当建立制度,加强管理。从而也使的网民感到在网络上活动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从而规范人们在网上的言行,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不敢在网上“胡作非为”,也使一些企图通过发起涉稳网络舆情来维权或表达意愿的人不敢过于冲动。

  (三)加大监控力度,及时准确预警

  涉稳网络舆情主要发生在一些重要的论坛、微博、QQ及社区等上,通过浏览器很容易发现苗头情况。因此,政府电子政务部门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及时发现涉稳网络舆情的苗头情况。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大对重点微博、微信、QQ、论坛等网络场所的巡视,在第一时间发现涉稳网络舆情,尤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插手炒作我人民内部矛盾情况,及时查清发起策划人及有明显暴力倾向对象的“落地”信息,切实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争取时间,尽可能把涉稳网络舆情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后果酿成之前。同时,对一些涉及面广、内容敏感、鼓动性强的言论,公安网监部门在将证据备份后及时删除,防止事态扩大。

  (四)制定完善预案,积极冷静应对

  虽然目前涉稳网络舆情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有日益加剧的趋势。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建立切实可行的预警控制机制,明确分工,规范处置,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平时,要加大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主动化解,从源头上堵住涉稳网络舆情的发生。同时要按照预警控制机制的总体要求,制定预防和处置涉稳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保证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此外还可以利用市长热线等网民容易认可的途径,积极搭建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全方位服务,营造网络和谐氛围,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创造条件,从根本上杜绝涉稳网络舆情的发生。

  (五)合理运用资源、妥善快速处置

  当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处置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厘清真相,抓住矛盾,整合行政、技术和法律等各方面可利用资源,有针对性地采取稳控工作措施。一是充分运用政府权威门户和部分传统媒体在社会舆论上的主导地位,迅速澄清事件真相,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平息网民情绪,防止事态扩大;二是做好传统媒体的管理工作,切断网络与少数不负责任的传统媒体的联系,以防止涉稳网络舆情被盲目放大,扩散蔓延成现实社会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对不听教育劝阻,利用网络故意煽动闹事和将网络舆情扩展成现实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要果断依法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四是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涉稳网络舆情的死灰复燃。对经工作已经平息的涉稳网络舆情要注意跟踪观察,掌握动态,特别是对事件中的骨干成员和积极参与者要加强监控,防止通过其他方式在网络上再次发布涉稳网络舆情。  

  (区公安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