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围绕“四项建设”出台措施,研究部署下一步全省深化公安改革重点工作。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科学分解任务,实现各项工作由谋划阶段向实施阶段转变,尽快制定完善“四项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强化监督指导职能,大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省公安厅相关部门将强化谋划指导、监督检查、具体落实职能;坚持典型引路,形成可推广可学习的工作模式,同时建立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和项目台账管理挂号销号制度;积极组织策划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讲座、会议、网络等载体,汇集集体智慧,开门搞改革抓建设。(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