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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纪委检查组对西山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05-19 11:37:44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5月12日上午,区纪委检查组在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张启光组长的带领下,一行四人到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和开展2014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账目等方式,重点对西山区检察院收送“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西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东华同志就西山区检察院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向检查组作了具体汇报:

  一是西山区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区委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召开西山区检察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动员大会,通过自检自查、监督检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检查西山区检察院所有领导干部无一人收送“红包”。二是在控制“三公”经费方面,充分发挥计划财务装备科、办公室、纪检监查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控制的总体要求,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及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区委实施细则落到实处。西山区检察院做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按照“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支出报销管理,严格财务监管力度,严格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制定公车管理规定,实行“一放四定点”的车辆管理制度,西山检察院真正做到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管人。

  检查组张组长在听取王东华组长的汇报后,对区检察院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三公经费”的使用只是一个方面,对规范整个财务经费的使用要从制度上来保障,制度要完善,用制度管人。

  

  (区检察院黄丽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