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岗位争创“一颗子” 盘活队伍建设“一盘棋”
安徽:“4+1”岗位争先活动提升队伍活力
3月31日,记者走进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三堤口派出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荣誉榜,榜上贴着1月、2月全所绩效考核成绩前三名的社区民警、案件民警照片,民警彭玲珑榜上有名。
自去年荣获淮北市“严格公正执法之星”称号后,他又获得1月份全所案件民警绩效考核第一名。“‘4+1’岗位争先活动开展以来,评先评优由平时的工作绩效考核数据说话,大家都心服口服,也让基层民警得到了实惠。”彭玲珑说。
发现培养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
2014年3月31日,安徽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4+1”岗位争先活动,旨在发现、培养更多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作用。“4”即每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基层一线单位中组织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简称“两星一兵”)争创活动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争创活动;“1”即在以上四个争创活动的基础上,安徽省公安厅每年评选命名“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100名“杰出人民警察”、1000名“优秀人民警察”和“十佳百优”基层所队。
据了解,安徽省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每月定期评选“两星一兵”,在基层单位和广大民警中树立荣誉重在平时积累、重在一贯表现的争创意识,避免年底一次性集中评先命名现象发生。对已经挂牌的先进基层所队,如果发生执法过错案件、事件,群众有效投诉,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及时摘除牌匾,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一年来,“4+1”岗位争先活动有声势有成效,营造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2014年,全省有7位民警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是人数最多的一年;1个集体、10名民警荣立一等功;2个集体、26名民警荣立二等功;3个集体和3名民警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称号。
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形式,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4+1”岗位争先活动中,如何评价不同岗位和警种部门民警的工作绩效,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安徽省各地公安机关既按照省公安厅的总体要求,又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堤口派出所把民警分成4个警组,开展“最佳团队、最棒组合”考核竞赛活动,根据巡逻、案件、社区、内勤等不同岗位民警的工作性质、年龄结构、工作能力等设计不同的考核标准,制定出适度、可衡量、实用的指标,按照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随时调整考核内容,从接处警、打处率、执法安全、内务管理等11个方面对民警进行考核,将民警个人成绩和小组成绩紧密结合,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采取“三推荐一公示”方式,落实“4+1”岗位争先活动。“三推荐是指群众推荐、单位推荐和领导推荐。”菱北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哪个单位案件办得好,哪名民警执法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大家心里最清楚,三种推荐相结合更能体现公平公正。”
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热潮
“‘4+1’岗位争先活动要注重强化结果运用。”3月20日,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丁芙蓉在全省公安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上强调,“要注重把民警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体现在岗位争先的评选结果之中,把评选结果体现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之中,增强岗位争先活动的吸引力、带动力。”
选好一颗子,盘活一盘棋。“4+1”岗位争先活动这颗棋子选对了,如何以典型引领为抓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盘活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这盘棋的重中之重。
2014年,芜湖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开展日常评选表彰工作,陆续推举出在“守护平安——春季行动”中涌现出的一批民警身边的典型,进一步掀起全局民警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告诉记者,在全省公安机关大力开展“4+1”岗位争先活动,就是要从“我”做起、从“身边人身边事”抓起,培育树立一大批群众认可、民警信服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而激发全警的工作激情和创造活力,在警营形成崇尚荣誉、实干实效、奋力争先、活力迸发的局面,为实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