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表哥老杨状告表弟小周归还12笔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200万元)共计700万元,法官看了案子材料,认为有蹊跷,便要求老杨签一份“诚信诉讼承诺书”,老杨回家思量后,又主动到法院撤回了他对表弟提起的诉讼请求,还承担了几万元的诉讼费用。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2月12日,老杨以借钱不还为由,向西山区法院状告表弟小周,要求表弟归还本金和利息共计700万元。
法官审阅卷宗时,发现案情很蹊跷:表哥声称借了巨款给表弟,但他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却只有向银行打款给表弟的往来凭证。这是怎么回事呢?为此,法官专门将小周请到法院。
小周接到诉状后有些诧异:“这些钱明明是我借给表哥的。所谓借款证明,也是他通过银行转账把钱还给我的凭条啊!我手里还有他写的借条呢!”
感觉老杨可能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结合小周手中持有借条一事,法官在开庭前告知老杨,让他和聘请的两名律师到法院签了一份“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告知老杨对提交虚假证据、虚假陈述、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签了“诚信诉讼承诺书”后,老杨回家经过几天的思考,主动到法院申请撤诉,还承担了几万元的诉讼费。
西山法院表示,近年来,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恶意诉讼行为越来越多,这是今年2月4日《民事诉讼法解释》颁布实行后,法官引导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并成功解决了一起涉嫌恶意诉讼的案件,也是我省首例“诚信诉讼承诺书”案例。
(西山区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