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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13 20:18:15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2015310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通知决定表彰昆明市西山区等406个县(市、区)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近年来,西山区委团结带领全区干部群众,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民生是第一责任、法治是第一保障”的执政理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践中,探索完善了“党政推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依法治区新机制,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连续多年荣获“云南省先进平安区”和云南省、昆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在2014年度云南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名列昆明市第一。通过不断推动破解发展难题、改善民生保障、化解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和认可度持续提高,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

  完善“三个机制”,党政推动抓法治。完善党政推动机制,区委、区政府主动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纳入构建和谐西山战略总体推进,纳入群众满意实事工程重点推进;完善制度约束机制,在云南省县级单位中首创“法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推进依法治区实施意见、建设法治西山决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抓落实;完善会办督查机制,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动态目标管理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总结的目标管理体系。

  注重“三个着力”,部门联动促法治。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帮办责任制、责任落实倒查制、过错过失追究制、行政首长追溯问责制,建立完善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效能监察体系;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破解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引发社会矛盾纠纷难题,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整合重点涉访部门集中接访,公检法干警与律师参与接访,构建了大信访工作格局。创新推行“五位一体”平安社区治理模式,“村改居”社区“1+1”围院式服务管理模式,打造了社区治理的亮点品牌;着力推进公正司法,政法部门立足实际,研究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强化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司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到规范、公正和法治基石上来,大力推行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和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创新推广小额债务纠纷速裁程序,探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交流、工作协助、联系会议等制度。

  创新“三个载体”,社会互动强法治。创新舆论宣传监督载体,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广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发展壮大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宣传队、法治宣传志愿者“三支队伍”,贴近群众需求编制普法“菜单”,有针对性地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基层民主自治载体,开展法津进军营、进企业、进学校、进餐饮等“法律十一进”活动,全区社区全面建成了民主法治达标社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公证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基层法治工作生动活泼、深入人心;创新惠民工程载体,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征地拆迁、回迁安置、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等重点领域,对重点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开展定期检查整顿,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