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按照西山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控申科结合控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学习研讨。
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孟建柱书记《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等重要文章;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刑事诉讼法及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等司法工作规范及各项纪律规定。
围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等司法工作规范以及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用系统的各项规定进行了学习讨论中,对去年上半年两件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到西山区检察院申请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问题,是不符合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条件的,但控申科作为刑事申诉案件予以受理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去年对这一问题的及时整改提高了认识,下半年杜绝了对不符合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的情况发生,通过认真学习刑事申诉业务知识,全员参加了“全国检察院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岗网上统一考试”都在85分以上(我市参考人员60分以下占39.4%),规范司法行为的整改取得了初步的效果。深刻吸取教训同时,控申科还查找到个别申诉案件办理未与申诉人见面并听取申诉人意见;工作文书内容不准确、用语不规范,未在统一业务用系统盖章;个别按照规定执行办案步骤,应该流程结束的案件未执行该操作;口头答复署名信访人或举报人,答复不规范;对自侦部门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举报线索没有全部进行审查;对逾期未回复处理情况或者查办结果的不进行催办等。我科对涉及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的问题马上整改、立行立改,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把司法行为规范到刑事诉讼法及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等司法工作规范及各项纪律的规定上来,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力争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西山西山区检察院幸金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