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是《都市时报》3.15热线开通的第八天,贾佳法官值守都市时报,为市民解答问答下面是贾佳法官在都市时报的部分问答:
网上买的机票被取消消费者可在居住地提起诉讼
一先生:我今年1月在网上买了三张机票,但3月2日对方打电话来说航班被航空公司取消了,我可以改签或退票。我选择退票并在网站提交了退票申请。到现在,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可钱还是没有退回来,电话也经常打不通。如果要告他们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贾佳:你通过网站购买了机票,如航班取消,则你可以改签或退票,网站和机票代理商有义务配合。你已申请退票,可先与网站联系,查询退款进度,也可直接与机票代理商联系。如网站和代理商不配合退款,你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5年2月4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可以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