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保健品功效与标注不符可退货并索赔
发布时间:2015-03-31 20:11:35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2015年3月15日是《都市时报》3.15热线开通的第七天,姚琳法官值守都市时报,为市民解答问答下面是姚琳法官在都市时报的部分问答:

  保健品功效与标注不符可退货并索赔

    饶女士:我去年在一家公司购买了保健用品,该公司称保健用品主要用于中老年人,功能为调节血压、舒缓心脏等。我吃了两天左右发现,血压反而升高了,我立刻要求退货,当时工作人员收回保健品及购货凭证,表示会尽快退还。但直到现在,还是没有退款给我,而且这家公司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我该怎么办?

    姚琳:如果这家公司销售给您的保健品不符合该商品标注的功能,您有权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您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去查询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如果可以找到该公司,可与其进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如找不到该公司,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因您的购货凭证等证实您与这家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已经给了这家公司,在这家公司否认事实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