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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未能交付 退款关键看协议
发布时间:2015-03-31 20:10:38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2015年3月18日是《都市时报》3.15热线开通的第九天,西山区法院葛吟秋法官值守都市时报,为市民解答问答下面是葛吟秋法官在都市时报的部分问答:

  买房未能交付 退款关键看协议

    朱女士:我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购买房屋。但签了协议一直没有交房,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款及承担预付款利息?

    葛吟秋:能不能退款,首先要看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协议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款等已经明确约定,可视认购协议性质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房屋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且开发商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应损失。

     订制家具味道太难闻

    张先生:我看上店里的一个书柜,价格为2380元。老板说这个是样品,购买书柜需要订制,并交纳380元定金。我交了定金以后等待收货,可后来发现商家送来的书柜有一股很刺鼻的气味,我拒绝接收,要求退款,但商家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葛吟秋:消费者购买预订商品,支付定金时应当注意与商家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明确商品的性质、质量等问题,如果交货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约定或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消费者有权拒收,并且要求商家双倍退还定金。建议你可以向工商、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交货时交付的商品合格并且符合双方约定,是消费者自身原因不愿购买,那消费者所支付的定金则不能要求退还。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