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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修期不保修可起诉商家索赔
发布时间:2015-03-31 20:09:33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西山长安网

  2015年3月11日是《都市时报》3.15热线开通的第三天,西山区法院陈思源法官值守都市时报,为市民解答问答下面是陈思源法官在都市时报的部分问答:

  车辆保修期不保修可起诉商家索赔

  钟女士:我买了一辆车,春节前车的方向盘出了问题,现在该车尚处于“3年10万公里”整车保修期内,我多次去4S店协商,但他们一直推诿,我该怎么办?

  陈思源:建议你可以通过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与4S店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维修车辆。同时,还可就4S店推诿期间给你造成用车不便所产生的费用(例如打车费)一并主张。

  “定金”“订金”有别

  唐女士:去年底,一家洁具销售商开展优惠活动大冲刺活动时,我交了定金预订两套洁具套餐,当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套餐可以任意组合。上周我去提货时想少买一个套餐里的浴室柜,但销售人员告知我套餐必须全部购买,否则就不能优惠,我该怎么办?

  陈思源:建议与跟你头口承诺的销售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可以在优惠情况下随意组合购买的洁具。另外,你在交定金时商家给你开的单据上有无“洁具任意组合(选择),优惠价格不变”的相关字眼,若有,可以向商家主张优惠价格进行购买。此外,建议你注意所交款的性质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约定为订金,那么性质只是意向购买的诚意金,该金额在你不购买洁具时可要求商家予以退还。

  

  (西山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