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区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领导,发挥队员“七大员”作用。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专门派出了班子成员、政治处主任钱志军进驻花红园社区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在走访和与相亲们交心谈心过程中,积极向村民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增进了参与“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创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在社区“两委”班子会议中积极对产业规划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壮大的重大问题决策中建言献策。近一年来,单位主要领导杨茂根局长率队到社区调研2次,走访群众9户,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指导员进驻社区203天,走访群众127户,结对联系贫困农户3户,参与调处林地纠纷、财产纠纷等重大矛盾纠纷6件,有效确保了社区的社会稳定。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道路硬化、村容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局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社区赶集、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开展相关公证、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与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员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协调区农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富民县参观杨梅种植技术,引导村民发展果林经济。
以实谋事,发挥帮扶解困作用。花红园社区土地面积11.17平方公里,辖大村、小村、三家村3个村民小组,居住着彝、白两个民族,现有农户376户,村民1317人。面对特殊的社情民情,我局结合实际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近一年来,为社区群众办了四件具体实事:赠送两台价值9000余元的电脑给居委会办公,解决了社区办公设备陈旧不足的问题;争取工作经费10000元为花红园社区大村购置32套办公桌椅,解决了大村因经费不足召开小组会议不方便的问题;针对乡村修路资金缺乏的实际,向社区捐助了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经费10000元;送法进社区,创建“西山区花红园社区公证法律服务便民站”,解决了社区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西山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