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辉(化名)与同村的4名小伙伴从曲靖到昆明玩,但才到昆明3天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为了解决吃饭住宿问题,5人便商量去抢。近日,西山区检察院对该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把5名涉案少年送往昆明市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接受由检察官和临时监护人提供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
在同村人和初中同学眼中,小辉虽然性格内向,但是一个听话,爱帮助他人的孩子。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会触犯了法律?原来,去年8月底,小辉和同村另外4名小伙伴到昆明后,仅3天就花光了所有的钱。5人没有钱买车票回家,留在昆明更是吃饭、住宿都成大问题,经过商量后决定,抢劫单身女性。9月3日凌晨,看到下班回家的张某独自走在大街上,5人便把目标锁定在张某身上,并冲上前对其实施抢劫。不料,初次作案的他们不但没有抢劫成功,反而造成张某轻微伤。
“办案中我们发现,这几个孩子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4岁,本着以帮扶教育为主的原则,我们开始对这几个孩子展开前期调查。”办案检察官介绍,多方走访和调查发现,这5个孩子要么是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学业,要么初中辍学回家,但本身不是坏少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有悔罪表现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挽救必要,但因涉案几个人员在昆明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不利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中的教育和管理。
经过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后,西山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并将涉罪的未成年人送入昆明市观护基地,以培养其守法遵法的意识,促其改过自新,顺利再融入社会。
据悉,在以往的这一类案件中,非本地非的未成年人犯法后,考虑到考验期中没有监管条件,大多就会被直接起诉到法院。观护基地让检察机关有更多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上周我还去观护基地里看了几个孩子的情况,相比初次接触,感觉他们变化很大,最明显的就是表情丰富了,愿意和别人交谈,平常在里边做事积极性也很高。”检察官介绍,观护期内检察官每周都要进入观护点监督和回访观护对象的学习、培训及思想动态,观护对象要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并有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组织成员每周三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观护帮教人员每日记录观护对象的现实表现,期满后综合制作考察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最终司法处理提供依据。
现在,已经在考验期中的小辉在观护基地内不仅能随时学习法律知识,还在师傅的带领下,学会了简单的机床器械操作,每月也能拿到一笔工资薪酬。“经过这件事情后,我一定要好好跟着师傅学习手艺,用劳动改变自己的人生。”小辉说。
(区检察院黄云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