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收到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提起公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五人抢劫案。
经审查,本案中的四名嫌疑人均才到昆明三、四天,因为没有钱吃饭,也没有地方住宿,五人便商量去抢,因为被害人反抗,五人并未得手,但在抢劫的过程中造成了被害人轻微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案中,五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才16周岁,最小的刚满14周岁,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有悔罪表现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挽救必要,但因涉案几个人员在昆明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经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后将涉罪的未成年人送入昆明市观护基地,以培养其守法遵法的意识,促其改过自新,顺利再融入社会。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送入官护基地。这是该院首次采取该措施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该观护基地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云南汇合集团机械厂等联合成立,该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和劳动技能培训,创造非羁押措施,切实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并对观护对象实行建档管理,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及监护人等家庭基本情况,观护期内,检察官每周都要进入观护点监督和回访观护对象的学习、培训及思想动态,观护对象要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并有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组织成员每周三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观护帮教人员每日记录观护对象的现实表现,期满后综合制作考察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最终司法处理提供依据。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来到该基地,在参观基地后说:“这么好的条件,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这里没什么担心的。”并感谢司法机关对其孩子的宽大处理和帮扶教育,对检察院的处理和帮扶结果都很满意。涉案的未成年人也表示经过这件事情后,自己一定会利用这次机会好好的学习手艺,用劳动改变自己的人生。
(区检察院黄丽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