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出售假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阳某某、徐某某、曹某某。
2014年10月6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购买假币的缅甸籍男子和某(另处),约定以30% (10000元假币兑换3000元真币)的价格,向和某出售20万假币。2014年11月1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徐某某在昆明市西山区张家营村对面肯德基餐厅内收取缅甸籍男子和某的4万元购买假币的定金后,由徐某某一人携带4万元钱找到中间人阳某某,再通过阳某某电话联系从事贩卖假币生意的周某某,让其携带假币前来交易。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则和购买假币的缅甸籍男子和某一同在肯德基餐厅内等待徐某某拿货回来。2014年11月12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阳某某、徐某某在昆明市西山区下峰村内交易时被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现场抓获,并当场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身上查获假人民币172000元,后民警又赶到张家村对面肯德基餐厅内,将正在等待徐某某拿货归来的曹某某抓获。
当前,假币犯罪猖獗,已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极大地破坏。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为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此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的犯罪坚决打击。
(区检察院王荣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