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漏网之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丽(化名)传播性病及诬告陷害一案证实了这一说法。“我只是想报复下社会,没有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在看守所的小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4年3月初,西山分局某派出所接到小丽报警称遭遇张某强奸,派出所将该案立为强奸案进行侦查,并刑事拘留了张某。 3月中旬,小丽再次报警西山分局某派出所称遭遇李某强奸,因两起案件相隔时间较短,且案件嫌疑人均为老年人,引起了公安的警惕,公安进一步侦查后发现,两起案件并非强奸,属于被害人的自愿行为,事后被害人因得不到钱而报警诬告陷害他人强奸,更加令人心惊胆战的是小丽是艾滋病患者,事实终于浮出水面,自09年为人母的小丽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后,对生活失去信心,想报复社会,常常游荡于公园等地,寻找年龄大的人去其家中发生性关系,并且不采取任何措施,这类人群有一定收入,会关心照顾人。两位涉事的老人追悔莫及,更加令他们担心的是他们要怎样面对各自的家庭、亲人、社会。
2014年5月初,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以传播性病罪和诬告陷害罪对小丽提起公诉,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丽犯传播性病罪和诬告陷害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每一个艾滋病患者,都应正视疾病,科学对待;每一个老年人朋友更应洁身自好,发挥余热,为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区检察院张悦、卢红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