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十天里,金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因液化气钢瓶爆炸事故导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2013年11月21日,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马家社区永丰商住城发生一起燃气钢瓶爆炸事故,事故造成徐某、汪某当场死亡,李某等人受伤,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西山区政府及市区两级安监局等部门积极介入调查,查明2013年11月21日上午11时40分许,徐某、汪某、李某,在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马家社区居委会第五村民小组永丰商城一闲置车棚内,进行违规“倒气”操作时发生液化气爆燃爆炸,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起案件中,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14年11月区法院提起诉讼,金碧法庭反应迅速于2014年11月下旬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庭审结束后十日内进行了宣判。判决结果认定被告云南百江燃气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了相关责任,为原告的维权赢得了宝贵时间。
(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