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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检察院以严打严防高压态势打击涉爆犯罪
发布时间:2014-09-29 22:34:38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

  涉爆犯罪是形式最激烈、后果最严重、影响最恶劣的暴力性犯罪,也是同涉恐等犯罪互相交织、极易助推各类犯罪升级的源头性犯罪。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涉爆涉恐形势更加严峻。针对日益严峻的涉爆涉恐的形势,西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对涉爆涉恐犯罪严打严防高压态势。近日,该院以涉嫌爆炸罪对犯罪嫌疑人矣某某批准逮捕。

  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矣某某酒后毒瘾发作,通过电话预约郁某某购买毒品,但对方要求现金交易,矣某某身无分文,仍在电话中假装答应对方要求,后矣某某从家中拿了手榴弹、长刀藏于身上,来到西山区德缘小区附近铁路边被害人车上与对方进行毒品零包交易。交易过程中郁某某坚持先给钱再拿货,但矣某某强行要求对方先给货后付款,遭到对方拒绝后矣某某便拿出事先准备的手榴弹来吓唬对方,由于喝酒太多,矣某某拉开手榴弹拉环并将手榴弹丢在郁某某车内驾驶室的位置,手榴弹当场爆炸将郁某某炸伤,经鉴定,郁某某为重伤二级,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救治。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矣某某辩解其当晚携带的是仿真手榴弹,威力不大,但是经公安机关技术部门检测,该手榴弹残留部件上检测出“TNT”有机烈性炸药,应当认定该手榴弹为爆炸物。此外,虽然手榴弹爆炸的地点位于被害人的车内,但是该车的停放地点位于马路边上,旁边有居民小区、停车场、宾馆、饭店等公共空间,而且爆炸时有多名行人路过案发现场,并且听到爆炸声音;从车辆损毁痕迹来看,手榴弹爆炸时的威力极有可能危害到路过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本案犯罪嫌疑人矣某某的爆炸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

  西山区检察院侦监科将以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为依托。从已有事实和证据入手,严格细致审查,对犯罪行为准确认定,防止打击不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王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