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预防和制止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的法律监督,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主动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沟通联系,通过督促起诉与协商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实现了检察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截至2014年9月5日已经追缴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3亿余元,1-8月份在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这一工作上西山检察院院在全市排名第一。
近期以来,西山检察院院依据2012年2月28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共同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及预防出让金流失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民事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发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的方式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金不流失,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2014年7月中旬,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行动。会后,西山检察院根据市院文件精神结合西山实际召开多次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积极地在第一时间内开展工作。
西山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在分管领导的代领下多次走访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通过开展联系会、召开座谈会、进行协商会谈、发函等方式与该局积极建立沟通机制。2014年7月21日该院联合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召集所欠资金的单位集约会谈,以督促起诉的方式,督促国土局开展相关工作,经过西山院与国土局西山分局的共同努力,截至2014年9月5日共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价款13亿余元。
在工作中,西山检察院与国土资源局相互支持和配合,进一步细化、强化了案件函告制度、国有土地出让金欠缴督促起诉机制、案件同步监督机制、协调配合机制、收缴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联系机制等,确保每年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为西山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检察院魏鹏、杨月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