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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09-16 16:23:44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让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以更加优良的作风促进检察机关健康发展。近日,西山区检察院制定了《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监督机制。

  在当前,第二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工作,要完成好这两个环节工作,就需要要把建章立制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既要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又要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西山区检察院以纪律作风建设监督为目标,着力纠正在“四风”和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廉洁从检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市、区实施细则的成果,坚决反对“四风”。根据监督目标进一步制定了相关内容: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市、区实施细则及《检察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等情况;二是各部门贯彻执行最高检及省、市院的相关规定;三是各部门执行机关日常规章制度,节假日值班及机关内部安全保卫情况,着力纠正“庸懒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四是各节点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同时,为了保障该意见的实施,区检察院每月由1位院领导轮值带队,督察人员由纪检组、政治处、监察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还可随机选取党员、群众或邀请非党群众参与组成督察小组,定期不定期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监督。针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院党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对违纪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被督察部门必须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解决。对整改不落实的,将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并对有关领导予以问责。

  结合中秋国庆“两节”,该院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各部门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安排。各部门认真组织了干警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院、市院、区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及各项检察纪律以及该院制定的《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意见(试行)》,教育引导干警恪守“三严三实”,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廉洁从检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市、区实施细则的成果,坚决纠正“四风”。     

  (区检察院何敬彬、黄丽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