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以来,西山区司法局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中心任务,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使机关党组织学习氛围更浓,服务水平更高,创新意识更强,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证。
重教育培训,构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
西山区司法局把加强学习作为开拓工作视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一是抓思想教育。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每月定期党员活动日不动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八项规定一年来》、《焦裕禄》、《杨善洲》等专题节目,学习杨竹芳等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二是抓理论学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购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50套,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分别发到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各科室,并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服务意识。三是抓业务培训。年初制定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围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按时组织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重活动载体,构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
西山区司法局以活动的开展作为“三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活动。一是在局机关开展先进科室流动红旗评比活动。每月对各科室工作纪律、工作完成情况、办公环境、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比,给优胜科室颁发“先进科室流动红旗”,在局机关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由局领导带队,机关各支部党员分成两批,分别去到碧鸡龙门社区和永昌永联社区,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帮助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协调化解矛盾,为社区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办实事、解难题。三是开展法律走基层活动。在“法律六进”基础上,拓展法制宣传的平台,开展“法律进宗教”、“法律进军营”等活动;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学校、进军营、进公墓、进社区等公证走基层系列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延伸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直接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群众信赖。
重实践创新,构建“创新型”机关党组织
西山区司法局切实把学习成果高效率地运用到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中,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机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组建西山区律师宣讲团,以“百万群众普法行,维护权益惠民生”为主题,到社区进行专题法律讲座,深化“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活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二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成立云南省首家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为“失独家庭”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全区“失独家庭”实行优先、优惠、优质的“三优”绿色服务,确保“失独”家庭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从《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昆明市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提升到2.5倍执行,将原定的“无固定生活来源且有一至五级伤残等级的残疾人”的收案标准,现放宽为无固定生活来源且有伤残等级的残疾人,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针对年老体弱、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根据公证程序规则,指派公证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办理公证事项;开通公证绿色“直通车”服务,为申请房产过户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消除了服务过程中资源浪费的现象,提高了流程效率;创建“社区公证法律服务便民站”,解决了社区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能够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