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山区法院行政庭审理的吴雪梅诉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管理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二案经本院组织协调和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吴雪梅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后,本院予以准许。
拆迁类案件因为涉及民生,往往是行政诉讼领域的敏感性案件。对于此类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处理稍有不慎,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全区和谐发展的大局。为此,我庭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几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合议庭果断调整办案思路,对案件进行冷处理。最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力支持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合议庭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补偿款725000元的”和解意见。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二案分别以撤诉和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