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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司法局三优服务为“失独家庭”开辟法援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4-05-27 18:33:27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全面实行计划生育,第一批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如今已经五六十岁,他们中的一些人失去了独生子女,人到中老年,精神孤寂和养老难题一同袭来,于是,失独问题近年来开始浮出水面,凸显在人们面前。

  根据西山区计生部门2014年统计情况,西山区共有“失独家庭”455户,涉及704人。对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凉是一个政府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西山区司法局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失独家庭”这一热点问题,积极延伸服务触角,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机制和制度,探索对社会弱势群体特扶保障的新途径,努力解决“失独家庭”生活中的法律需求,帮助一些“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影,为失独家庭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西山区司法局提出了对全区失独家庭实行优先、优惠、优质的“三优”绿色服务通道的工作方案。区司法局承诺,对于 “失独家庭”涉及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或者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等九种情形可以随时向区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等情况影响;因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导致行动困难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途径申请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机构还将会经预约,提供上门服务,依法维护“失独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西山区司法局还充分利用“西山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三级法援网络(区、街道、社区)和网上援助平台等现有资源,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更加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减少不和谐因素,减轻“失独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积极探索“失独家庭”实行司法救助保障体系的新方法:一方面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失独家庭”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和相应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将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和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积极整合现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把法律服务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