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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者可要求退赔首付款
发布时间:2014-04-15 12:08:12作者:西山区政法委来源:

    近日,西山区法院普惠峻法官与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共同接听了法律维权热线。

  养老院消费

  李先生:我在一家养老院住了十多年了,今年2月份就交了3、4月份的伙食和住宿费。到今年3月,养老院提出费用上涨,要求我补交费用。我该怎么办?

  普惠峻:你们对缴费款项的约定不明,没有约定过提前缴费相应的费用如何计算的问题。但你们对多次提价都未提出异议,相应已形成了口头约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养老院提价是确实有必要的,那么提价就是合理的。但如果你认为养老院提价不合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他们返还剩余款项。此外,你也可以用你的3、4月份的缴费单据,向法院起诉,证明你已履行合同,不再缴纳费用,要求养老院履行服务义务。

  贷款

  刘先生: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买了一套房子,但最终交了首付款,却没有办下贷款。我要求开发商给我退款,开发商不退,我该怎么办?

  普惠峻: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一般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的,可以依据相应合同条款退赔。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依据合同法,处理该款项,开发商应当退赔该笔首付款,但是你可能要承担开发商的损失,但这笔损失是很低的。

  (区法院  供稿)